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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布


发布时间:

2020-05-18

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

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布

  根据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,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2016年第38号令)和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豫发改环资〔2018〕161号)等相关文件的要求,我公司应在名单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。

  我公司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,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满足要求。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,属于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第八条第(三)款规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。

  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们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
  1、企业基本情况

  企业名称: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

  法人代表:任家安

  生产地址:河南省济源市丰田路111号

  2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:

 

原料名称

年使用量(t

用途

硫酸

569980

生产使用

液氨

56426

生产使用

  3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:

物质名称

有组织年排放量(t

颗粒物

95.647

SO2

19.8848

NOX

99.317

氟化物

1.568

5.4859

HCl

0.1944

  4、危险废物产生情况:

 

危废名称

年产生量(t/a

处置去向

废矿物油(HW08,900-249-08)

0.7

作为消泡剂用于磷酸生产除沫使用

  5、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情况:

  严格贯彻落实济源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要求,公司编制《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机构,在企业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,确定公司可能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目标和风险因子,并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。公司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,提高企业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,尽可能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,保障人身健康和环境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
  我公司现有专门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,并配置了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,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对应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。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按时进行相关的各项检测,严格危险废物贮存、处置的管理工作,各类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。

  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

  2020年5月16日